胡適說東原
2023-09-26 08:17 來源:方利山 汪良發
在胡適的學術生涯中,他的徽州老鄉、清代著名學者戴東原的思想學術,占踞了他的不少時間,化費了他的許多心血和精力。胡適對戴東原的關注,從戴震緣的艱難搜尋到戴震生 年的認真考訂,從《戴震對江水的始終敬禮》的揭示,到東原自?!端涀ⅰ芬痪砀灞镜捏@喜發現,胡適對這位徽州老鄉可謂“鄉誼深厚”,但是只要我們認真地分析胡適對戴東原思想學術的深切關注就可以發現,這決不是一種“鄉曲之心”,而是胡適對這們中國杰出思想家思想價值意義的努力闡釋和弘揚,是一種正義的維護和堅持,胡適對戴東原思想的評說和對《水經注》學術冤案的平反,體現了一個學者的眼力和正直。
“清學真精神”
1924年是戴震200周年生日,年青的胡適作為在新文學革命運動中“暴得大名”的新派代表人物,1923年開始和“舊派代表人物”大學者梁啟超聯合發起,在京紀念戴東原誕辰200周年紀念活動。梁啟超非常仰敬戴東原,積極籌劃為戴東原“做一回莊嚴的紀念”,先后撰寫了《戴東原先生傳》等五六篇紀念文章,后來全收在《飲冰室文集》第65冊。而胡適則在1923年12月撰寫了《戴東原在中國哲學史上的地位》這篇“壽文”。在北京學術界紀念戴東原200周年生日大會在安徽會館舉辦以后,胡適經過長時間思考寫作,“屢作屢改,改削無數次”、“歷二十個月方才完稿”的專著《戴東原的哲學》,于1925年正式發表。1928年胡適又在《幾個漢理學的思想家》中,專門評論了“反理學的思想家戴震”。在此前后的有關文章中,胡適專門研究和評價了戴震的科學考證方法。
胡適所著《戴東原的哲學》是戴震逝后一百多年來第一部專門研討戴震哲學的長篇專著,分三個部分評論戴震哲學及其反響,有許多注人注目的精辟見解,對戴氏哲學給予了很多評價。胡適在分析了戴震的自然觀、認識論和人性論之后,第一是特別指出了戴東原哲學的時代意義,胡適認為:“戴氏的論理,最可以代表那個時代的贊賞精神”?!按髡鸬恼軐W,從歷史上來看,可說是宋、明理學的根本革命,也可說新理學的建設、哲學的中興”,是“中興哲學”的“第二次嘗試”。而“理論是東原在哲學史上的最大貢獻”。中新哲學交流的基礎。胡適特別稱賞戴震對后儒理學“以理導人”的激烈批判,和梁啟超一樣充分肯定了戴震“體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情感哲學”和歐洲文藝復興思潮一樣意義深遠。胡適甚至號召人們繼承和弘揚戴震這些學者們的開拓精神,“努力改造一種科學的 知窮理的中國哲學”。胡適哲學“眾推翻氣二元論入手,是很明白的唯物論”,戴震“是個很能實行致知格物的工夫的大學者”。胡適強調:“戴震是一個科學家,他長于算學,精于考據,他的理學方法最精密,故能用這個時代的科學精神到哲學上去,教人處處用心知之明去剖析事物,尋求事情的分理條則。他的哲學是科學精神的哲學”。胡適指出:戴震是“用當時學者考證的方法,歷史的眼光,重新估定五百年的理學的價值,打倒舊的理學,而建立新的理學,是為近世哲學的中興”。胡適強調,戴震為賭注“樸學”考證方法,“但 推求、勿為株守”,“實事求是的精神”是“清學的真精神”。
胡適認為:“戴震是他自己那個時代中比較最接科學的學者之一”,“其思想之透辟也是三百年中數一數二的巨人”
胡適對戴東原哲學的傾情關注,有一點十分重要而似乎不太為人所注意。這就是胡適對戴震“重行必很先重知”觀點的獨到分析和支持。胡適指出:戴東原哲學在認說論上,“不肯空談‘知行合一’,他很明白地主張‘重行必先生知’”,“他自己的哲學便是老實的傾向致知的方面”。胡適強調:“重行必先重知”是“戴學的要義”。對于一“要義”,胡適的同學陶行知曾把它歸為王陽明哲學本體論“知是行之始”同類而加以批判,認為王陽明、戴震都主張“知是行之始”,這種唯心的觀點對中國教育方面“影響極深”,麻痹了中國學子幾百年。陶行知在這里其實是一個談判。胡適對戴震“重行必先重知”觀點是肯定的。他從三個方面闡釋了東原“重行必先重知”的觀點的正確性。胡適首先要人們把握、戴震哲學自然觀(即本體論)“是一種唯牪的自然的宇宙論”,是在中國思想史上“很大膽”的“一元的唯物論”,戴震在格物才能致知,實踐才能出真知方面有許多明白的論述,不容置疑。因此東原“重行必先重知”觀點是在認識論上的一種辨證觀點,和王陽明“知在行先”本體論、和朱熹“道問學”都有根本的大不同。胡適指出:“戴氏”最反對之學,而又不是朱學復辟,頗近于朱子格物致知窮理的精神,而又有根本的和朱子大不同的地方。其次,胡適指出東原強調“必先重知”,這個“知”有特定的內容。東原是針對治儒理學“天理觀念”的“知”,而提出人們要努力“就事物剖析主微,求其必然不可易”的“十分主見”,其重知,既有德性之知,也? 大量見聞之知,主張“重問學,貴擴充”,和后儒理學家的“復其初,冥心求理”不是一回事。第二,胡適還特別提醒人們,東原“重行必先重知”觀點的提出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有很? 的現實針對性,因為自程朱理學被統治者作為官方哲學強力推行以后,所謂的“存天理、天人欲”已成為“天經地儀”后儒“理”學這種“知”不容懷疑的批判,那些后儒理學的衛道者們一直宣傳:理已經擺在那里,“斯道衛大明”、“直須躬行耳”人們用不著再去苦苦求“知”,只須在這個“天理”下去做就行了。戴震正是針對這樣一種社會觀念對世人恭敬,指出在當時 清這個“天理”是否真有道理最為緊迫,因為統治者當時還在“以理殺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重行必先重知”,戴震自己一馬當先,撰寫《孟子字義疏證》,努力褪去“理”字頭上的“神圣”光環,發狂打破后儒心中的太極圖。胡適認為,戴震“重行必先重知”的主張,堅持了“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后篤行”,堅持這一主張符合圣賢言學之意,“這真是清朝學術全盛時代的哲學”。胡亂的見解,無疑比他們的同學陶行知要深刻多了。
?????? 不平則鳴
戴東原治學,年表時就對地理、水經非常感興趣,有不少這方面的探究和著述。對于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四十卷地理學巨著的校勘考訂整理,戴震在二十七、八歲就已經開始,在此后二十多年里,戴震一直不懈的探索校理,校改發現了《水經注》的錯訛、脫漏,發明了校理《水經注》的四大義例,撰寫了 《水經注》一卷,后為在四庫合書館,終于完成了被稱為《水經詮》校理史上最好的校理本殿本《水經注》的鉤輯??惫ぷ?。在戴震逝后,地理學家趙一清《水經注》校本在四庫館被發理,有人質疑戴震校本剿襲了趙一清校本,到民國初年,“戴襲趙”《水經注》學術公案鬧得沸沸揚揚,魏源、孟森、楊守敬、王國維等著名學者介入此案,異口同聲指斥“戴襲趙”,使一件“無中生有”的學術冤案“幾成定讞”,社會輿論跟著“權威”褒貶,大學者戴東原蒙冤莫白。治學嚴謹,一直主張“拿證據來”、“有一個證據說一分話”的胡適,對“戴襲趙”先是半信半疑,覺得這么一們中國思想史上三百年來數一數二的巨人,這么一位了不起的徽州老鄉,不可能“襲趙”。從1924年紀念戴東原開始,他就比較注意搜集相關資料,認真考訂分析,這才發現,“戴襲趙”《水經注》學術公案,是由幾個“學術權威”以主觀推測造成的一件學術大冤案。不平則鳴。胡適在輿論幾乎一也倒的情勢下,挺身而出,宣稱要為戴東原平反,提出“為人辨冤白謗是第一天理”。從此,胡適幾乎用了他后半生近二十年學術時間,孜孜不倦地搜集《水經注》的各種版本,匯集大量關于此案的文章材料,用了“極 的死功夫”,對各種指控“戴襲趙”的論據進行了疏理和分析,寫下了大量的文章、札記和批落。1948年,他在北大舉辦了一次自己收集的《水經注》版本展覽,竟有三大櫥九類四十一種之多,成為酈學史上的一件盛事。而胡適關于重事《水經注》學術公案的百余篇論文和序跋資料、往來信函,在臺灣出版的十集《胡適手稿》中占六集之多,僅給學者王重民談《水經注》案的信函就有一百二十多封。胡適最后二十年學術注意力幾乎都在《水經注》上。胡適對“戴襲趙”《水經注》學術公案的重審,著重探析了趙一清、全祖望,戴震之位清代《水經注》校理大家各自對《水經注》進行??闭淼摹爸螌W歷程”,指出三人對《水經注》的校理都有各自的貢獻,而戴震對《水經注》的校理,同時長,發明多,最能以我 書、總攬全局,因而成績最大。說戴震在四庫館剿襲趙一清校理本,無事實根據,純為主觀臆測,是“厚誣古人”至于戴、趙兩種校理本“十同九九”,胡適認為同用某一版本校勘產生這種雷同是校勘學上的自然事情。胡適還用四庫館藏《永樂大典》本的真實存在批駁了一些人指戴震“偽托《大典》”的誣陷。對于一些捕風抓影的猜疑之點,胡適也千方百計找來相關原始物證,函一加以批駁否定。在重審《水經注》學術公案的過程中,胡適堅持勤、謹、和、緩的原則,慎戒“正誼的火氣”,反對意氣用事,尊重客觀事實,不作“誅心之論”漢對偏見成見,因而在為“戴襲趙”《水經注》學術公安伯平反過程中,成果最多、發現最多,不僅為大學者戴東原成功地進行了辨冤白謗,而且給后人留下了更多的東西。
胡適平反戴震《水經注》校理學術冤案,第一個意義是打破了世俗對權威的迷信,對問題應該排除偏見成見,采取實事求是的志度和科學的考證方法。胡適的平反第二個意義是通過重審《水經注》學術公案,進行了一場考證學方法的訓練,因為他發現,《水經注》案錯誤沿襲百五十年,且連帶牽進了幾代大學向家,是“根本上還是考證學方法不曾上科學的路子”。胡適的平反第二個意義是他發現了《水經注》學術公案背后,是一個思想問題:那些指斥戴震剿襲趙書的人,卻不滿意戴震對程朱理學的批判,認為東原“判道”,人品必定有問題,因此必定剿襲。“先有主張甲的意思,便只尋乙的不是”,于是“用全無根據的證據誣枉古人作賊”,這樣一種偏見臆測,其實是“以理殺人”的延續。胡適的平反,還有一個特別重要的意義,就是他發現此冤案突出地顯露出中國的法理學有很大的欠缺,中國社會從來就沒有為被告做辨護、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傳統,老人先告狀時,打官司總是被告吃了的多。古代百姓一成了被告,縣官抓起來就是一頓板子,“為什么人家不告別人單告你?你肯定是壞人!”從來就沒有“無罪推定”的習慣。在這樣的法理學社會氛圍中,“被告”和“罪犯”是同義詞,要維護正義,要為清白者洗誣辨冤,非常困難。胡適對《水經注》公案的重審,對人們思考冤案形成的深刻社會學原因很有啟迪。
因此,僅僅把胡適為戴東原學術冤案平反之舉看作是“為了鄉誼”,只是為徽州老鄉打抱不平那就太表層化了。對于胡適的重審,當時和此后,學術界眾說紛紜,有的認為胡適“小題大做”,有的認為胡適“沒有成功”。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著名徽州學家北京汪世清研究員曾用了幾年時間,從國家圖書館等單位借來各種《水經注》版本,和胡適一樣用“極等的死功夫”,對戴趙校理成果作了一字一字的認真對勘,制成表格,使戴、趙校理《水經注》的異同之處一目了然,從四五千處校理成果的排列顯示中,汪世清研究員鄭重地得出結論:戴校本和趙校本,異大于同;從案例分析,戴未襲趙,戴不可能襲趙,戴不必襲趙。汪世清研究員4.8萬字的論文,再一次作證了胡適為“戴襲趙”《水經注》學術冤案平反是完全應該的。近些年來,索谷鳴教授、楊應芹教授、方利山研究員以及許多胡適學界的專家,對胡適重審《水經注》學術公案的原因、動機、過程、成果、意義、影響,都有許多文章和著作進行了中肯而具體的評析。躍然至今酈學界還有人對此有些異議,沿襲錯誤結論,但胡適對戴東原《水經注》校理成就的維護和正義的中張,已是不可否定的史實。
胡適在北大講課板書時,常將“孔子說”、“墨子說”“胡說”并列,被傳為趣話。以上關于戴東原的“胡說”,是戴 思想學術的兩個重要方面,經過歷史的風風雨雨,胡適的評說仍然有許多閃光之點,值得人們繼續探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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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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